現(xiàn)在,我總結與周傳基的根本分歧:
1.周傳基認為電影是一種語言,而理解語言的惟一方法就是分析句式結構、語法和語義,因此,語言的意義在于它的形式結構。而我通過普通語用學表示,語言的意義不在于它的形式結構,而在于它的用法。如果單純地分析句式,那么“地毯上有只貓。”與“啊!”在句式、語法上沒有任何共同之處,但是它們卻可以表達完全等同的意義。
2.周傳基認為只有針對電影畫面的形式分析才是惟一理解電影的方式,形式分析可以單獨進行,不需要,也不應該與其他研究法相結合,并且,只有對電影語言作形式分析的人才是懂電影的人,否則就是不懂電影的。而我認為,電影的形式分析絕不是理解電影畫面、鏡頭乃至整部電影意義的惟一方式,只有將形式研究法與其他研究法(例如作者研究)結合起來,才有可能促進對電影的理解。
3.周傳基認為電影的本質(zhì)是記錄活動,活動不是真動而是似動,因此記錄與似動構成了他所謂的電影本體。而我認為似動是,并且只是觀眾在感知電影影像時的初級體驗層次,它絕非電影心理學的全部,更不是電影的本質(zhì),也不構成電影的本體。將電影心理學等同于電影本體論,是一種智力笑話。
4.周傳基揚言他沒有自己的電影理論,他所做的一切只是傳播電影的基本原理,例如明斯特伯格的似動原理。然而,我卻認為,伯斯特伯格決不會犯將似動理論上升為電影本體的低級錯誤。明斯特伯格的電影心理學不僅研究了觀眾對于電影影像的深度感知(立體感)和運動感知(似動),更大規(guī)模地研究了注意力、記憶、期待、想象力和情感等一系列更復雜也更深層的心理現(xiàn)象。作為新康德主義者的明斯特伯格,決不可以被還原為一個單純的視知覺心理學家,他完整的電影心理學也不可以被減化為基于電影的機械原理而引起的初級心理效應。
5.周傳基認為電影的本質(zhì)是記錄活動,亦即用聲光記錄相對時空關系,電影記錄是一種純粹的機械復制,一個純物理和純化學的事實。而我卻認為,電影記錄決不是一個單純的自然過程,而是一個卷入了電影制作者的行為、意圖、意識形態(tài)等等的復雜的文化事件。
6.周傳基認為既然電影的記錄過程是一個自然過程,因此可以像研究自然對象一樣來加以解剖和分析,并最終離析出電影影像的所謂基本元素就是聲光時空。而我則認為電影記錄并揭示現(xiàn)實的過程雖然涉及自然過程,但主要是一個文化過程,因此,記錄決不可能從記錄的主體(電影制作者,例如導演等)與記錄的客體(物理現(xiàn)實或心理現(xiàn)實)當中分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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