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產銷售仿真冥幣行為說不
時間:2016-04-05 22:28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向生產銷售仿真冥幣行為說不
昨日是清明節(jié),祭祀用品除了香燭、壽服、紙做的花園洋房外,最熱銷的是冥幣。面值50元、100元的比比皆是,面值幾十萬乃至上億元的也不在少數,不過,這些冥幣竟然“神似”人民幣。(摘自:人民網)
網上曾熱傳一段子:“清明節(jié),一哥們掃墓,感嘆現在的紙錢做得跟真的一樣,燒的時候還真有點莫名的心疼。隨后妻子來電話提醒其掃墓怎么沒帶上桌上的紙錢,稱今天我剛剛取的六萬塊錢不見了。害得那哥們在在墳頭哭暈了好幾回。”
段子歸段子、笑料歸笑料,這都是仿真冥幣惹的禍。走訪一些喪葬用品店,會發(fā)現所售的祭品大多如出一轍,在顯眼的地方擺著花花綠綠的冥幣,這些冥幣都是高仿品“鈔票”,其顏色、圖案、尺寸大小都和人民幣近乎一模一樣,不同的是,冥幣上,印有“天堂銀行”、“中國冥民銀行”、“天地通用銀行”等字樣。
大多數店老板認為,目前市面上售價8元一捆的仿真冥幣,批發(fā)價為3元一捆,賣得比較火,商家賣這些冥幣很有賺頭;加上掃墓者為寄托對逝者的哀思,往往會選擇這種新式的紙錢。導致仿真冥幣生產銷售出現“兩旺”狀況,行情向好。
筆者覺得,對于生產、銷售仿真冥幣的行為,商家是掙到錢了,掃墓人寄托了哀思了,但容易混淆真 ,是對人民幣的玷污,我們應該及時向生產、銷售仿真冥幣行為說不,用法律的武器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
《人民銀行法》第44條規(guī)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人民幣管理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商業(yè)銀行法》第11條規(guī)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筆者認為,生產、銷售仿真冥幣的行為除涉嫌違法,還涉嫌傳播封建迷信。作為主管部門應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生產、銷售仿真冥幣的行為進行打擊,為清明節(jié)的祭拜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別讓傳統(tǒng)的祭拜變了味。(覃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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