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烤肉店打差評被商家起訴(圖片來源:廈門廣電)
在網絡平臺上發(fā)表有關消費體驗的看法比較常見,商家賬號下的用戶意見也成為消費選擇的重要參考。這些用戶評價具有某種風向標的意義,能影響甚至是左右其他消費者的選擇,對商家來說就顯得尤為重要,不惜為此“斤斤計較”。因差評引發(fā)爭議的事時有發(fā)生,有的被法院判為合理差評,有的被判為侵權。那么,怎樣的差評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怎樣的差評會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這二者是有明確邊界的,圍繞烤肉店的差評之爭剛好帶來了一堂法律課。
據報道,去年,小曾到一家連鎖烤肉店用餐后,覺得不好吃,還拉肚子了,他懷疑是店里的肉有問題。后來小曾在刷短視頻時,看到這家烤肉店又開了新店,還有博主發(fā)了宣傳視頻,于是他在這些短視頻下方評論,發(fā)表了一些負面評價,比如“這家全是合成的”“重要的事說三遍,合成肉!全是假肉”等。
相關評價內容截圖(法院提供畫面)
那么,這個差評是不是正常的用戶體驗呢?這個說法如果沒有根據的話,就屬于主觀臆斷。如果缺乏事實支撐,這個評價就不能說是真實的。如果在評價中提到服務態(tài)度或烤肉的口感之類,還可以說是見仁見智的正常主觀評價,如果涉及食品原料的品質問題,就要有證據才行,不能口說無憑,否則就會涉嫌侵權。
這家連鎖烤肉店認為,消費者的評論侵害到了它的名譽權,所以起訴到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小曾發(fā)布的其他涉及食材口感的評論屬于消費之后的主觀評價,在合理范圍內。但沒有經過核實就指責商家使用“合成肉”的評論是不合理的,會對其他用戶產生誤導,認為商家有可能使用了假冒偽劣的一些肉制產品,給這家公司造成名譽上的侵害。法庭上,烤肉店所屬公司提交了肉品購買憑證,以及《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證明使用的食材不是合成肉。
小曾有關“合成肉”的評價站不住腳,被判侵權就不冤。網友也認為,這個判決給用戶提了個醒,就是差評的基本內容不能脫離事實的軌道,要就事論事,不能信口開河,沒有證據的結論就形同誣陷,被商家抓到把柄,只有吸取這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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