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組建在各地的直屬稅務機構和地方稅務局實施意見》正式出臺,國地稅正式分家。從1994年開始,在包括國地稅分家在內(nèi)的一系列財稅體制改革的推動下,中國的財政收入、中央財政收入開始發(fā)力。
但關于國地稅分合的爭論自它們分開后就從來沒有停止過。2008年,中國政府正式開啟的“大部制”革新,則給正在升溫中的這一討論再添了一把干柴。
而且隨著“營改增”試點的鋪開,地稅系統(tǒng)征收的稅種越來越少,稅務機構改革,成為了央地利益重新調(diào)整的問題。
合并并不容易
由于兩套征稅機構的并存與運轉,增加了很多稅收成本。這也是國內(nèi)很多專家呼吁國地稅合并的一大原因,而兩個稅務部門的“搶稅”斗爭此起彼伏。
“這是一個需要長期操作來解決的問題!必斦控斂扑L賈康向本報記者指出地稅拆并的問題并不能簡單的“一刀切”。
賈康認為分稅制改革沒有完成,地方政府財源建設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很多配套制度并不完備,沒有理順省以下地方各級之間的關系”之前,地稅拆并并不現(xiàn)實。
孫鋼則認為稅務機構改革需“上面來推”,在“大部制”改革的思路下,通過優(yōu)化中央和地方財稅收入分配,一步步進行制度改革,“可能會一步一步來,不一定馬上撤”。
地方財權的萎縮,使得很多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中央和地方在分配上的博弈會加強,土地財政、“過頭稅”等現(xiàn)象會不斷上演。
“中國的國情就是得讓地方政府一定要有自己的征收機構!痹S善達認為這是地稅不可能撤并的本質(zhì)原因。他同時向本報記者指出當務之急不是把地稅“一撤了之”,而是要進一步完善地方稅體系。許認為地方稅體系的完善不僅保證了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同時也能調(diào)節(jié)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他提出“消費稅不用分享,增值稅分配比例重新確定”的改革方案。
“地方稅體系應該重點打造房產(chǎn)稅和資源稅!辟Z康認為如果地方政府找到新的財政收入支柱,那么地方政府就會自覺自愿地按照市場經(jīng)濟的要求來優(yōu)化投資環(huán)境、提高本地公共服務水平。
“未來,國地稅的合并或?qū)⑹撬角伞!痹S善達認為隨著稅收征收體制的改革與完善,必將推動國稅、地稅業(yè)務的全面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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