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校方回應學生請5天假奔喪被砍掉2天 恪守制度卻忘了百善孝為先
5月27日,山西太原。中北大學的一位學生因奶奶去世,向學院請假回家奔喪,“預計在家待五天”,班主任、教學科均同意申請,但最終卻遭學院老師李某某拒絕,她稱“最多三天”。請假截圖在網(wǎng)絡流傳后,網(wǎng)友紛紛指責學院老師沒有人情味。
5月29日,中北大學相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李老師基于學業(yè)緊張、馬上考試等原因,只批給了學生三天假,“老師考慮問題過于簡單,有些不近人情。”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學生已經回到家中,若學生有需要延長假期,通過家里跟班主任報備即可。(據(jù)5月30日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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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很多家庭都有“隔代撫養(yǎng)”的現(xiàn)象,很多孩子從小跟著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長大,和老人之間感情很深厚,而祖輩往往也是我們成年之后, 送別的親人,所以,因為奶奶去世需要回家奔喪,于情于理都是很正當?shù)恼埣傩枨。學生的家在山西省外,兩地相距近500公里,路途上就要花掉至少大半天的時間,學院的老師大筆一揮就“砍”成三天,而且斷言“最多三天”,確實顯得威嚴有余,溫情不足。
該學生曬出的請假申請審批流程截圖
有網(wǎng)友猜測,這位老師可能是按照對打工人的標準,去要求學生。因為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在其直系家屬(定義為父母、配偶以及子女)逝世時,可以向其工作單位提交請假申請,期間為一至三天的喪假,正好符合該教師“最多三天”的要求。
但是,大學生請喪假到底能請多少天,國家其實并沒有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一般是根據(jù)各高校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打工人跟用人單位之間是勞動關系,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教育與被教育,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兩者實質完全不同。
勞動者在婚喪假期間,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工資。員工如果長期請假,可能會影響企業(yè)的正常生產和經營。但個別學生請假,對于學校整體教學管理秩序影響并不大,更多的是耽誤自己的學業(yè)。而到了大學這一學習階段,學生基本以自主學習為主,就算掉了幾天課,想補也總是能補上的。
為奶奶奔喪是人生里的一件大事,也是盡孝心,慰心靈的必要舉動,學校確實沒必要在一天兩天的假期上,討價還價,如此嚴苛。學校相關負責人所說的“考慮問題過于簡單”,大概也就是說,該名教師只考慮到了制度,沒有考慮到人的情感需求,沒有尊重傳統(tǒng)的人倫道德、善良風俗,所以引發(fā)了如此大的爭議。
其實,近年來時常有類似發(fā)生在高校內的事件,沖上熱搜,引發(fā)公眾討論。有大學生同樣遭遇家人去世,向老師請假被拒,老師還表示如果擅自離校會扣學分;有學校凌晨4點發(fā)出考研待錄取通知,還要求考生半小時內確認。如是種種,雖往往是個別老師、工作人員所為,卻因為事關大學生,極易引發(fā)輿論批評,也損壞了高校形象。
所以,高校管理要講原則,講制度,但 不能沒了人情味。要在管理中融入更多的人文關懷,讓學生感覺到被尊重,被包容,被關心,從而為學生的學習和成長營造出和諧良好的人文環(huán)境,這樣才能真正培育出品學兼優(yōu),善良正直的青年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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