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阿左旗公安局新華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微信昵稱為“彭某某”的微信朋友圈發(fā)布了一條信息,內容大致為“阿左旗轄內某事業(yè)單位出現(xiàn)20多名艾滋病感染患者……”。該消息很快在微信群中被轉發(fā)、傳播、議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阿左旗警方立即根據該消息的傳播鏈進行全面細致排查,找到消息發(fā)布者彭某某了解事情真?zhèn)。經查,彭某某通過手機“翻墻”軟件,進入外網的聊天群瀏覽到該消息,為引起他人關注,未經核實就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其中李某某將彭某某的微信朋友圈消息截取保存并向微信好友散布。彭某某、李某某對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阿左旗公安局依法分別給予彭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正所謂“三人成虎”“人言可畏”,造謠傳謠,擾亂的是人心、影響的是社會正常秩序,彭某某、李某某最終因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慘重代價。
警方提醒: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在網絡上散布不實言論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對于在互聯(lián)網上發(fā)布不實言論,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造成惡劣影響、情節(jié)嚴重的,警方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個公民都要對自己的網絡言行負責,每個公民、網民應當自覺抵制不當言論、惡意攻擊等不良信息,不輕信、不轉發(f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共同維護和諧網絡環(huán)境。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m.fishba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