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判了!浪胃仙“創(chuàng)始人”職務侵占獲刑8年
11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 獲悉,自稱浪胃仙IP“創(chuàng)始人”的游某某(藝名游絮)因犯職務侵占罪,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責令歸還所侵占的公司資金和網絡賬號。
對此,浪胃仙原MCN(網紅運營機構)重慶天權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權星公司或公司)負責人彭先生向記者表示:“這一案件對于整個MCN行業(yè)有著深刻的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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