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差評遭上門報復 外賣平臺不能“甩鍋”
時間:2021-02-07 23:38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給個差評,竟遭外賣員上門威脅,這一匪夷所思的事情近日有了 進展:外賣員因尋釁滋事被拘留十日,點餐的消費者卻因擔心再次受到報復開始找房搬家。一次體驗不佳的消費反饋,最終換來一種意料之外的粗暴回應,讓不少人發(fā)出“還敢不敢打差評”的疑問。
所謂評價機制,根本上說是“金碑銀碑不如口碑”的樸素道理,本質上應該是“雙贏”的結果。無論如何,不管是外賣餐飲,還是網(wǎng)購電商,好評還是差評的出發(fā)點都應該是“善意的對話”,而不是“惡意的對壘”。以勞動者的付出為理由,剝奪消費者打差評的權利并不可;以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借口,漠視勞動者的申訴也不應該。作為差評規(guī)則的設計者、使用者、監(jiān)督者,相關平臺不能在糾紛爭議面前做一只“把頭埋進沙子里的鴕鳥”。既保護消費者差評的權利,也維護外賣員正當?shù)臋嘁妫@是一道必答題。(中華網(wǎng)新聞)
在筆者看來,外賣小哥受到拘留處罰,一點都不冤枉。作為消費者,我們理解外賣員奔波的不易,都了解給差評會對外賣小哥造成很大的損失,一個差評或許會讓外賣員一天的活都白干了。被差評心里有怨氣可以理解,但是,此事件中的外賣員道德素質和情緒管理存在著巨大的問題,自身態(tài)度不好,消費者當然有給差評的自由,用砸門恐嚇的暴躁過激方式來逼迫客戶取消差評,實在是難以讓人同情。
不可否認,外賣員的工作十分辛苦,賺的是一份辛苦錢,我們經(jīng)?梢钥吹酵赓u小哥擔心超時配送,在城市中焦急地穿梭。但是,辛苦不是為所欲為的理由,配送出現(xiàn)小插曲,可以向消費者解釋說明原因,以尋求諒解。法制社會,有矛盾和糾紛雙方可以溝通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還可以走法律途徑,而不能為了一己之私暴力相向,欺凌弱者。
拋去這個外賣員自身的原因,我們必須要考慮“差評的意義”究竟在哪?是為了純粹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是懲戒外賣小哥,平臺坐收漁翁之利?如果差評的意義在保護消費者,那么為何發(fā)生如此惡劣的威脅客戶行為?“餓了嗎”給出的處理方案僅僅是給100元優(yōu)惠券了事,這不是無形中助長此類惡行的發(fā)生嗎?難不成以后只要給了差評,外賣員就急眼報復,平臺給優(yōu)惠券息事寧人?
顧客使用平臺的評價功能給差評,平臺處罰外賣員,這本應是平臺與外賣員之間的矛盾,平臺卻巧妙的“甩鍋”給消費者,將矛盾轉嫁到消費者和外賣員身上,挑動雙方博弈,自己卻置身事外獲取利益,穩(wěn)坐釣魚臺,只盈利不擔責,平臺真真是打了一手好牌。平臺一副高高掛起事不關己的模樣委實難看,為了更多的利潤,利用大數(shù)據(jù)算法技術,冰冷的測算時間,壓榨騎手的配送時間,跑步送餐,逆行、超速駕駛,闖紅燈……外賣員為了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配送,不被差評,簡直是用生命在賺錢。
“餓了嗎”將差評與薪水掛鉤的苛刻獎懲機制毫無疑問是畸形的發(fā)展,必須迅速糾正。罰錢的目的是什么?是樹立規(guī)則的手段,罰錢之前要核實是消費者惡意差評還是騎手確實存在問題。平臺應該進行人性化的管理,有大流量,更要有大擔當。如果將懲罰改為獎勵,外賣員通過好評獲得獎金,必然會積極主動與客戶保持良好關系。
人民日報評相關平臺不能在糾紛爭議面前做一只“把頭埋進沙子里的鴕鳥”,鴕鳥是愚蠢以為把頭埋進沙子里就和自己無關,平臺如此做法與鴕鳥類似,不僅僅是愚蠢,也確實在自作聰明。平臺對自己本該承擔的責任假裝看不見,這就是在推卸責任,平臺作為差評規(guī)則的制定者,有惡意造成消費者和外賣員矛盾的嫌疑。不光平臺不能做鴕鳥,相關部門也不能做鴕鳥,外賣員是勞動者,松散的勞務關系,嚴苛的考核條件,需要相關部門介入,保證外賣員的合法權益在勞動保障之下運行,堅決對這種不正常的雇傭關系說“不”,對平臺的甩鍋行為說“不”。(文/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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