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萬歲 :給送還失物的的哥“跑腿費”不過分
時間:2018-12-03 15:53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理解萬歲 :給送還失物的的哥“跑腿費”不過分
11月29日下午兩點,蔡先生乘坐出租車到達目的地后,發(fā)現手機落在車上。他隨后聯(lián)系司機,卻被告知需要給100元才能送。雖然通過支付寶掃碼支付了100元,但事后,蔡先生并不甘心,在微博發(fā)帖曝光司機,并批判了收跑腿費的行為,指責出租車司機并沒有想象中好。(瀟湘晨報)
據司機稱100元是雙方約定的,蔡先生當時也沒有不愿意。失主給他打電話時,車上有乘客,乘客幫忙找到了手機。當時他已經開車至機場,事后從機場趕來送手機也花了四五十分鐘。
失主丟失了個人財物,急于拿到手機,這種焦急的心態(tài)可以理解。但與此同時,的哥從機場趕來送還失物,路程較遠,誤工費、油費也不少。如果真如像的哥所言,之前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話,蔡先生不該對司機抱有怨言。司機為了給失主送還手機,從機場趕來花了四五十分鐘,按照誤工費、油費來計算,100元的“跑腿費”不算多。根據物權法的規(guī)定,拾得人必要費用的請求權。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對于遺失物,拾得人有義務歸還,但不是有義務送還,一字之差,含義可不完全相同。在此次事件中,如果雙方協(xié)商由司機來送還失物,但對必要費用有分歧的話,可以采用打表的方式消除爭議。如果雙方對這種方式還是不能接受的話,還可以由司機將手機上繳到附近派出所或者出租車公司,由失主自行領取。
其實,本次事件中因為雙方缺乏溝通,缺乏互相理解,造成了分歧。站在失主的立場,在丟失財物時,難免會心急,好在通過乘車發(fā)票找到了出租車信息,司機也如約送還了失物,本應皆大歡喜。其實如果失主不愿意支付“跑腿費”的話,可以和司機協(xié)商,到派出所或者出租車公司自己領取。站在的哥的角度,向失物索要必要費用也可以理解。在出租車行業(yè),時間就意味著金錢。的哥從機場趕到市區(qū),路程較遠,向其支付誤工費和油費也是人之常情。在發(fā)生這種矛盾的時候,就需要矛盾雙方互相理解,以心換心,如果做了好事還被抱怨,對失主和拾得者雙方來講,誰的心情都不會太好。
俗話說:“贈人玫瑰,手留余香。”好人好事的出現有助于傳遞正能力,有助于營造積極良好的社會大家庭氛圍,我們呼吁大家能互相多一份理解,能夠涌現越來越多的好人好事。 (溫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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