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舉報垃圾信息的用戶是在掩耳盜鈴
時間:2018-06-13 23:55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江德斌
年初,成都的周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收不到銀行通知短信了,而一些軟件的驗證碼短信也收不到了。輾轉找到第三方短信發(fā)送服務商后,被告知:因為多次向12321舉報垃圾短信,他的手機號被拉入了黑名單。想解封,需要保證不再舉報。為何有黑名單?是出于對投訴率的考量。運營商向平臺反饋的舉報垃圾信息的用戶,構成了部分黑名單。此外,還有一種運營商級別的黑名單:某個省份的通信運營商將號碼拉入黑名單,那么只要是通過該省份的通道發(fā)出的短信,用戶都收不到。(6月12日《成都商報》)
投訴舉報垃圾信息是用戶的義務和權利,也是監(jiān)管部門和運營商所鼓勵的合法行為,對于積極舉報垃圾信息的用戶,不給予嘉獎就算了,反而倒打一耙,將用戶拉入黑名單里,讓其無法接收到正常的短信,真正是豈有此理!這樣做分明是在“警告”用戶,不要再繼續(xù)舉報垃圾信息了,以此來堵住用戶的嘴,從而降低整體投訴率。
很顯然,這是掩耳盜鈴的做法,通過扼殺用戶的合法投訴權利,達到降低投訴率考核指標的效果。而且,用戶如果想恢復短信業(yè)務,解除黑名單的“封印”,就要向運營商申請解封, 保證以后不再舉報。這簡直是“黑色幽默”,運營商不去封禁垃圾短信的發(fā)送方,居然以此要挾用戶,變相剝奪用戶的投訴舉報權利,純粹是在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令人如何能夠接受。
早在2015年,國家《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中便明確要求:“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消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請求,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性短消息……”可在現(xiàn)實中,垃圾信息依然泛濫成災,用戶時不時會收到各種垃圾信息,諸如營銷廣告、促銷宣傳、商業(yè)欺詐、電信詐騙等不良短信,令人不勝其煩。而為了應對垃圾信息,專家建議用戶不要回復,而是舉報投訴,目前最便捷的舉報渠道是向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反映。
可是,此次周先生被“拉黑”,恰恰就是因“向12321舉報次數(shù)過多”,導致自己的短信業(yè)務無端遭受限制,無法正常接收銀行、網站的合法短信了。顯然,這就陷入一個悖論,監(jiān)管部門和運營商、專家都鼓勵用戶通過正規(guī)渠道舉報垃圾信息,可用戶舉報次數(shù)多了反而要惹火燒身,自然就不愿意再舉報了。這樣得來的投訴率下降結果,導致現(xiàn)實情況遭到人為扭曲,監(jiān)管部門以此來考核運營商和第三方服務商的話,豈不是在緣木求魚了。
因此,監(jiān)管部門應對此進行督查,糾正運營商和第三方服務商的錯誤行為,并對其采取相應的嚴厲處罰措施,要求其進行徹底的整改,不得再發(fā)生類似情況。同時,基于投訴率的公正性,監(jiān)管部門應接管12321的管轄權,將其與運營商、第三方服務商等進行利益切割,成為中立的投訴舉報受理中心,以防范用戶的投訴舉報信息遭到人為干涉和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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