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虛假信息多還是不轉為安全
時間:2016-07-01 18:58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朋友圈虛假信息多還是不轉為安全
6月29日,因在網上傳播“大智路地鐵塌方”謠言,武漢一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6月30日武漢晨報)
在網絡信息快速發(fā)展的情況下:最害怕的就是當事人頭腦發(fā)熱、頭腦簡單,許多事情不經過大腦的人很容易給自己惹來麻煩。上述新聞中,這名武漢男子就是因為頭腦簡單,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一則謠言信息,不加辨別,不加核實,就去隨意在網絡上轉發(fā),結果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網絡上的信息是真是假,還得靠自己辨別,無論真實也好,還是虛假也罷,了解虛假的信息后,往往一刪了之、一笑了之,不要隨意轉發(fā),就不會惹來的麻煩,這就是聰明人的做法。如果看到信息,不辨別是非,添言 加醋地擴大虛假的信息,就會惹禍上身,這是自找麻煩的做法。6月28日,一條配有文字說明“武漢地鐵6號線大智路塌方了”的視頻在QQ群、微信群里傳播,經證實系網絡謠言。武漢市公安局網安部門接到舉報,迅速展開調查,發(fā)現東西湖長青街一男子有作案嫌疑,隨即將其傳喚至當地派出所。
虛假的信息是不可言傳的,更不可在網絡轉載,更不可把好玩當做自己的愛好。經民警審查,這個名叫黃某某的中年男子如實交代,6月25日,其在一微信群里看到一段地陷塌方視頻,僅憑猜想,未加核實,就將視頻轉發(fā)到另一微信群,并稱“大智路修地鐵6號線塌陷事故現場版,明天見報”。他承認此前最后一次去大智路是6月5日,之后并未到過地鐵施工現場,傳發(fā)謠言是出于“好奇”、“好玩”。
隨意發(fā)布謠言是要付出代價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據悉,現年39歲的黃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是個體司機。6月29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武漢市東西湖區(qū)公安分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就是因為誤將不真實的信息上傳朋友圈,給公眾帶來恐慌,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理當接受法律的嚴懲。
謠言對人的傷害甚于猛虎。謠言的來源,屬于三個人謊報集市里有老虎,一傳十、十傳百,謠傳的人越來越多。就是因為謠傳的人多了,事實真相被淹沒了,大家都沒有看到真相,久而久之聽者就信以為真。更何況是在網絡信息泛濫的當今,信息覆蓋面廣,謠言對人的傷害甚于猛虎。
大家都知道,飯可以多吃,謠言不可亂傳的道理。網絡謠言不僅讓人失去理性判斷力,還影響著社會和諧,擾亂了人們正常生活秩序。而上述新聞中,因在網上傳播“大智路地鐵塌方”謠言,武漢一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給我們所有的網名帶來啟示是:朋友圈虛假信息多,還是不轉為好。如果看到、聽到了某些信息,不經查證、不核實、不辨別,就憑著想象去相信,去傳播,去擴散,只會正中他人的下懷,替謠言者完成某種目的,而自己因此觸犯了法律,要為一時 錯誤沖動買單,很容易得不償失。(周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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