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推廣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建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2016年預計投入風險基金1000萬元,以小搏大,撬動金融機構按一定倍數(shù)投放貸款。具有發(fā)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評級授信使可以申請不超過3萬元、期限在3-5年內、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貸款利率根據人民銀行公布金融機構使用支農再貸款利率執(zhí)行,其中貧困戶只承擔1%,剩余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
二是加快推動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工作。2016年縣財政有效利用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分險基金7952萬元,四兩撥千斤,撬動金融機構按其5倍規(guī)模發(fā)放貸款。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按照規(guī)劃符合地質災害搬遷、扶貧移民搬遷等條件的貧困戶可書面申請 不超過5萬元的建房貸款,貸款利率與貼息方式參照小額貸款。
三是全面推進產業(yè)周轉金工作。按照產業(yè)周轉金無息借款、滾動使用的基本原則,2016年預計投入18720萬元財政專項扶貧周轉資金用于支持重點貧困村及建檔立卡貧困戶發(fā)展增收致富產業(yè)。原則上借款額度控制在3000元以內,借款期限控制在1年內,風險補償則按照鄉(xiāng)鎮(zhèn)50%,縣級30%,金融機構20%的比例分擔縣級風險補償基金清償后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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