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前,董潔、潘粵明經常攜手出席活動。(資料圖片)
潘粵明去年11月以名譽侵權為由,提告董潔的經紀人任佳鶯,昨天在酒仙橋法庭開庭審理,任佳鶯方面僅有律師出席,潘粵明方面則由饒律師與工作室負責人陳小姐代表出席。
爭論焦點1:潘粵明嗜賭成性?
去年10月20日任佳鶯通過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fā)布聲明。聲明中暗指潘粵明“嗜賭”成性,讓潘粵明深覺自身的名譽毀損。而對于這個指控,饒律師在庭后指出:“因為我們無法證明自己不賭,這個是跟隨誰主張就由誰舉證的原則,應該要由被告人提出證據證明潘粵明有嗜賭成性。”
據了解,任佳鶯的確透過律師提交相關文件證明潘粵明有嗜賭的嫌疑,她指出潘粵明過去曾到澳門、哥本哈根、巴黎等地的賭場賭博,并附上了潘粵明到當地的機票行程單,同時也有同行的友人目擊潘粵明在賭場賭博,但這些證人開庭時并未出現,而機票行程單是否能作為“嗜賭”的證據,還有待法庭來認定。
爭論焦點2:
董潔經紀人不是真的經紀人?
據了解,兩個半小時的審理中,任佳鶯先是透過律師否認是董潔的經紀人,也否認有替董潔發(fā)布聲明的行為。但饒律師指出,目前潘粵明方面已經提交了相關證據,目前已經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任佳鶯就是董潔的經紀人,聲明(董潔工作室發(fā)表的聲明)是由她本人發(fā)布的,也是由她主動聯(lián)系其他媒體來散布相關信息的。
陳小姐也指出,“但我們除了道歉什么都不要,錢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一個道歉,因為對于一個人來說,他的名譽與尊嚴是重要的。目前法院也已經要求任佳鶯方面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出不了庭,否則后果將由被告承擔!睋私,潘粵明方面要求被告在各大媒體上連續(xù)15天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負擔訴訟費及公證費、資料費等費用。
至于外界謠傳董潔與潘粵明離婚一事,陳小姐澄清兩人的婚姻還具有合法性,但未來的發(fā)展還是看雙方當事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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