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就吳先生遇到的問題,沈陽晚報記者撥通了LG電子客戶服務熱線。一位朱姓工作人員在給記者的反饋電話中表示,通過查詢記錄,確實存在吳先生對顯示器多次報修的情況。但是售后服務部門一直沒有聯(lián)系吳先生,是因為吳先生拒絕付費維修。朱小姐稱,吳先生的顯示器進行維修后,LG對售后維修仍有1個月的保修期。但吳先生再次報修時,已經(jīng)超過了這個保修期,所以如果再進行維修,需要收取費用。但是吳先生拒絕付費維修,所以維修人員便沒有再聯(lián)系吳先生。
隨后,記者撥通了吳先生的電話。對于LG的解釋,吳先生感到很無奈。他表示,自己是在更換顯示器主板的當天就再次報修的,不存在超過保修期報修,而且也從來沒有人讓他再次付費。
到底是因為消費者的問題使維修擱淺?還是因為LG售后部門不負責任導致消費者被“遺忘”?本報對此還將繼續(xù)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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