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說,當年購房時所有流程都是前男友辦理的,直到如今準備賣房了,打印出檔案才發(fā)現多了個“共有人”,再看房本時才發(fā)現“共有人”處有明顯涂改痕跡。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工作人員稱,針對沈女士反饋的情況,未查詢到流程存在問題,而當年沈女士本人是否到場辦理了手續(xù),雙方誰都無法證明,如沈女士對檔案簽名有疑義,可以申請筆跡鑒定,走法律程序。
沈女士表示,自己曾到法院起訴,但被告知已過20年追訴期。而根據房管局提供的前男友的身份信息,咨詢其地址所在地公安后卻發(fā)現其身份存在造假嫌疑。記者提醒沈女士稱,目前她遇到的所有問題,只有找到前男友本人才能還原事件真相。
沈女士說:“被蒙在鼓里20年,沒想到他是這樣的人,感覺非?膳。”
對此,有不少網友認為這是電視劇里才會有的情節(jié),非常離譜,也有網友認為這是防不勝防,在談戀愛時就應該搞清楚另一半的人品問題,還有人表示非常同情這位女生,都沒有解決辦法,除非找到涉事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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