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卻發(fā)現(xiàn)該店早已關門打烊,店內空無一物,門口還貼著“待轉讓”的標牌。
隨后,民警根據岳某提供的信息,打了數(shù)通電話,終于聯(lián)系上了其男友宋某。他告訴民警,自己剛與同事聚餐結束,而聚餐地點恰好就在足療店隔壁,聚餐期間并未注意手機消息,現(xiàn)已與女友取得聯(lián)系。
了解情況后,民警詢問岳某,她如實交代了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
原來,事發(fā)當晚,其男友宋某正和同事聚餐,忽略了手機鈴聲,而在家獨自喝酒的岳某
見電話遲遲無法接通,查看男友手機最后一次定位竟然是在一家足療店附近。在酒精的作用下,岳某“腦補”出了一個荒誕的故事,于是報警,讓警方尋找男友。
目前,岳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已被寶山警方依法處理。
“110”報警電話是公安機關維護治安、社會服務、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通道。對于謊報警情滋擾公安機關偵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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