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11月28日發(fā)布報告,提出應及時推廣上海、重慶的經驗,對城鎮(zhèn)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過40平米的部分,無論住房為何種產權性質,均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huán)節(jié)房產稅,并將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11月28日新華網)
近年來,關于房產稅的爭論沸沸揚揚,各種消息和建議漫天飛舞,而房產稅的“面目”也一變再變:一方面,在征收目的上,房產稅最初以“抑制房價”的面目出現,因而贏得不少人的支持,但后來人們發(fā)現這種說法太不靠譜——— 某種商品稅負增加,怎么可能反使該商品價格下降?另一方面,在征收范圍上,上海、重慶的試點只是面向多套住房或“大房子”征稅,但近期來自各方面的消息表明,“擴圍”之后的房產稅可能采取“普遍征收原則”,存量房、首套房乃至逾期未售的新建住宅都可能被納入征稅范圍,若果真如此,房產稅便不只是與富人和炒房者有關,而是要從大多數城市居民腰包里掏錢了。
按照中國社科院的建議,人均住房超過40平米就要繳納房產稅,這意味著,如果一名單身青年購買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或者夫妻二人購買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抑或一家三口住著一套130平米的房子,他們就得繳納房產稅。恕我愚笨,不太明白社科院的建議道理何在、設定 40平米這個界限的依據何在。其一,征收房產稅重在抑制投機,卻為何要向民眾的首套房、自住房征稅?其二,即使向“大房子”征稅,但依據有關部門一貫的定義,90平米以下的住房均為“小房子”,社科院設計的房產稅,為何連50平米的“蝸居”都不放過?其三,即便一家三口住著130平米的房子,但他們可能是正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房奴”,可能是幾輩人節(jié)衣縮食才購買了一套住房,向這樣的人群征收房產稅,增加他們的住房負擔,于心何忍?
即使為增加政府收入而征收房產稅,也要考慮其正當性、合理性,顧及民眾的承受能力。當前房價之所以這么高,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附著在房子上的稅費多如牛毛,民眾已經為住房消費承擔了繁重的稅費,現在還要對民眾住宅普遍增收房產稅,其正當性、合理性令人懷疑。
實際上,政府花那么大力氣調控房價,最終目的無非是為了解決民眾的“住房難”,F在,房價沒有降下來,人們咬緊牙關、東拼西湊買了一套房子,還來不及喘息,接著就要每年為房子納稅。如此,普通民眾將會更加買不起房、住不起房、租不起房。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置民眾承受能力于不顧,這樣的建議勢必遭到民眾的反對。新浪網的調查顯示,近六成的被調查者對社科院的建議持反對態(tài)度,而三成多被調查者表示支持,也是基于“有助于遏制房價上漲”的美好期望。社科院有必要反思,為什么自己的建議不得人心,這個建議究竟是調查研究的結果還是拍腦袋得出的想法呢?(浦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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