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財政廳、教育廳出臺《關于健全我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川財教[2015]288號),從2016年起,對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綜合預算保障制度,按照“核定收支,差額補助”辦法安排財政撥款。意見明確了生均公用經費綜合定額的最低標準,到2017年省級示范高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420元,市(州)級示范高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180元,其他高中學校不低于每生每年1060元。
在全省范圍內建立高中學校綜合預算保障制度,是推動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客觀要求,是保障高中學校運轉的一項財政制度性安排,也是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有效措施。至此,四川省已全面建立起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財政經費保障體系,走在全國前列。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m.fishba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