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林吉:他這種平頭車,五周歲一個小孩站在前面可能有一個視覺的盲區(qū),作為肇事方,對所有駕駛員,我們肯定要跟他們說一句,不管是在起步還是在任何情況下,必須注意道路上的動態(tài)情況,包括車輛,包括行人,這起事故不是說不能避免。作為死者方,一個學齡前的兒童,才5周歲,父母你帶出來,你就有義務就要把他看好。
如今閆哲的父母踏上了回貴州老家的火車,他們想不到,來桐鄉(xiāng)打工的時候,會把孩子的命也扔在了這里。小悅悅事件還在人們的心中隱隱作痛,而小閆哲雖有援手相助,卻也有相同的結局。希望不管是司機還是家長,在對待一個幼小的生命時,"責任"二字永遠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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