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紅涉嫌挪用車牌被高限處罰微博發(fā)布親筆致歉信
昨晚,韓紅通過其個人微博發(fā)布親筆致歉信
韓紅通過微博發(fā)布的交通安全違法罰款收據(jù)
前天下午,歌手韓紅因挪用車牌被交警處以5000元高限罰款。昨天凌晨,韓紅首次在微博道歉,傍晚,韓紅再次通過中國夢之聲節(jié)目組向媒體發(fā)了一份其手寫的道歉信,并承認自己駕駛車輛未搖上號牌才挪用其他號牌。
昨天凌晨1時許,韓紅在其個人微博道歉,稱連續(xù)兩天在交通行為上的過失和觸犯交通法規(guī),愿意接受批評和有關部門的一切處罰。懇請大家的原諒。
當天傍晚,韓紅再次公開道歉,通過中國夢之聲節(jié)目組發(fā)給媒體記者一份由她手寫的道歉信,隨后韓紅在其個人微博也發(fā)布了相同內(nèi)容,并附上了數(shù)額為5000元的交通安全違法罰款收據(jù)。
韓紅的道歉信寫道“對此次的行為深感無顏與慚愧,我錯了。”韓紅稱其駕駛的陸虎車使用了自己另外一輛車的地方號牌,并表示陸虎車為合法手續(xù),尚未搖到號牌。
韓紅稱已經(jīng)接受了相關部門5000元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但北京交管部門官方微博并未提及暫扣車輛的處罰。直到昨天晚上,交管部門未對此進一步解釋。
據(jù)警方介紹,前天下午1點10分,在東四九條與朝陽門北小街的路口,交警例行檢查中將一輛懸掛京A號牌的陸虎車攔下。駕駛人是歌手韓紅,初步懷疑其車輛有挪用號牌嫌疑。
駕駛人沒有下車,但表明其身份是歌手韓紅。隨后,東城交通支隊機動大隊將韓紅帶至交通隊問訊。
事發(fā)不久后,就有媒體趕到東城交通支隊。由于沒有辦結違法處理手續(xù),交管部門未對外發(fā)布消息。前晚21時33分,北京市交管局官方微博發(fā)布情況通報,韓紅挪用車牌被處以5000元罰款。
致歉信摘錄
“作為公眾人物,我更應該遵守相關交通法規(guī),對此次行為深感無顏與慚愧,我錯了!真誠地道歉,懇請得到您的原諒!”
“是我錯了,細節(jié)決定成敗,在開車的這件事上,細節(jié)決定生死,感謝大家及時監(jiān)督,讓我未釀大禍。”
“人很多的時候都是敗給了自己的小聰明,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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