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連生6女被要求生子想離婚遭駁回 不堪重負逃回娘家
時間:2023-06-22 22:58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女子連生6女被要求生子想離婚遭駁回 不堪重負逃回娘家
【女子連生6女被要求生子想離婚遭駁回 不堪重負逃回娘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責令你積極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監(jiān)護職責,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如違反本令……”近日,辰溪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主審法官覃夢思對離婚原告方發(fā)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
據了解,原告熊某與被告歐某在外務工相識、戀愛,并于2015年3月2日登記結婚。而事實上,熊某與歐某登記結婚時,原告熊某已為被告歐某連續(xù)生下了4個女兒,婚后,又為被告歐某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女兒。因被告歐某家庭重男輕女思想嚴重,竟要求原告熊某務必生個男孩。2019年10月,原告熊某不堪生育之苦,逃回了娘家至今。2023年6月6日,原告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申請離婚。
主審法官覃夢思在審理中發(fā)現,原告熊某在2019年10月離家后,一直未回家照看過6個小孩,期間也未支付任何撫養(yǎng)費用,對6個女兒缺乏關心、教育和陪伴,熊某作為小孩的監(jiān)護人,應在有監(jiān)護能力的情況下,充分履行監(jiān)護責任,積極關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和學習情況,讓其能夠在母親的陪伴、關愛、呵護下健康成長。遂依法對原告熊某發(fā)出家庭教育令。另,基于原、被告雙方已育有6個女兒,且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庭依法駁回了原告熊某的訴訟請求。
辰溪縣家庭教育指導中心主任譚又娟在庭審后約見了原告熊某,給熊某進行了心理疏導和家庭教育指導,譚又娟表示雖然同情熊某的遭遇,但熊某也要有作為成年人的擔當,正是因為自己沒有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才更要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避免重蹈自己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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