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火鍋店消費1000元陸續(xù)離開逃單 你們吃不起可以不吃
時間:2022-05-02 23:16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13人火鍋店消費1000元陸續(xù)離開逃單 你們吃不起可以不吃
“13人吃了1000多,先后都跑了!”,重慶,某火鍋店,來了13名顧客,在包間消費1000多。萬萬沒想到,吃完后,13人陸續(xù)離開,剩下兩個去結賬,但稱還有酒水沒打開,趁收銀員去清點酒水時也迅速溜走了!收銀員從包間出來,這些人早已無影無蹤了。
太惡劣了!為了1000多塊錢,真是臉都不要了!疫情之下,餐飲店本就不易,這么做實在是太缺德了!對于火鍋店老板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老板也要付房租、水電氣、食材費、人工費。這些人這么做,真的心安理得嗎?
對于收銀的服務眼而言,也是一場災難。每天辛苦上班,搞不好這單還得扣工資。
那么,這些逃單的人的行為該如何評價呢?
逃單顯然是侵犯經營者財產權利的行為,輕則違法,重則涉嫌構成犯罪。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般情況下,逃單會被認定為詐騙,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財產。如果達到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1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到本案,因為逃單金額尚未達到3000元,尚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這些人都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我們寧愿相信前面走的11個人不是故意逃單的,也寧愿相信這是一場惡作劇。希望這13個人看到視頻后,能夠主動支付餐費并賠禮道歉。
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要以為1000塊錢的飯錢,涉及不到犯罪。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可以一時僥幸,但終究逃不過恢恢天網。只有通過自己的努力勞動,靠自己的雙手掙錢,才能花得舒心,才能擁有在社會立足的底氣。
對此,您認為該如何處罰這13個人呢?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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