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光終于抱得美人歸。
黎光對李慕嘉可以說是一見鐘情,他被這個小姑娘的笑容感染。
而面對黎光這樣的成功人士追求,李慕嘉一開始就是心動的。
但是李慕嘉一開始拒絕了。
一見傾心
李慕嘉一開始是金達的行政助理,后來成為了實習律師。
她能夠進入金達,離不開她的貴人吳劍秋,是吳劍秋被她的勇氣打動,同意她留下。
也是因為她的努力和聰明被吳劍秋賞識,漸漸在公司站穩(wěn)腳跟。
她有一次和表妹一起吃飯,吃完飯自己的工作證掉在了飯店。
剛好她的工作證被黎光撿到了,黎光是地產(chǎn)大佬,也是金達的客戶,是吳劍秋的財神爺。
李慕嘉剛走出飯店,意識到自己工作證掉了,便回頭去找,結果遇到了撿到自己工作證的黎光。
李慕嘉那個時候根本不認識黎光,她感謝黎光撿到自己工作證歸還自己。
那天李慕嘉離開時回眸一笑讓黎光動心了。
是的,誰都沒想到年近四十見識過多少女人的黎光,就在那一刻對李慕嘉一見傾心了。
李慕嘉那回眸一笑,那種青春洋溢積極向上的氣質(zhì)深深打動了黎光。
黎光給李慕嘉留下自己的名片,因為他知道他們肯定會再一次見面。
因為他在工作證中已經(jīng)知道她是金達的人,而金達是他的御用律所。
所以哪怕后來李慕嘉沒有和吳劍秋一起見黎光,黎光也會用自己的職業(yè)之便和李慕嘉有聯(lián)系。
黎光非常懂女人,第一次見面,他沒有揭穿自己和李慕嘉早就認識,也沒有揭穿李慕嘉當眾出丑說錯了紅酒。
而是在飯后給李慕嘉一瓶新的紅酒,而那瓶紅酒正是李慕嘉說的那種。
李慕嘉不懂紅酒,但是她從黎光這件事感受到了黎光對自己的特殊。
第一次她巧妙地回絕了,她把這瓶紅酒送給了自己的領導吳劍秋,說是黎光為了感謝送的禮。
而吳劍秋當場給黎光回了電話,說感謝他的酒,那一刻黎光就知道李慕嘉在拒絕自己。
但是黎光并沒有因此放棄自己的追求,畢竟對他來說,他有足夠的自信和底氣追求到李慕嘉。
李慕嘉的“欲擒故縱”
李慕嘉其實感受到了黎光對自己的特殊。
畢竟她是個很聰明的姑娘,能夠在金達這樣的公司生存下來,也是不簡單的。
但是李慕嘉其實一開始就拒絕了,她的拒絕是因為她非常清楚黎光對自己只是玩玩,不會認真。
而她想要的并不是玩玩,而是以婚姻為前提的戀愛。
“李慕嘉,李慕嘉,你不要跟我在這似是而非地說這些理由,行嗎?咱們倆別這么擰巴,你就直截了當?shù)馗嬖V我,你能不能跟我在一起?”
李慕嘉:
“我談戀愛就是為了結婚,我想要一個家,你能給我嗎?你我的時間都很寶貴,所以不要浪費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
其實這番話,不過是李慕嘉虛榮的一張遮羞布罷了。
她說自己想要的戀愛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她不想和黎光只是玩玩。
說完這番話,她又說:“黎總,我很喜歡你,也許沒有女人不喜歡你,所以我很謝謝你喜歡過我,就憑這一點,足夠讓我嘚瑟半輩子了。”
前面李慕嘉其實已經(jīng)拒絕了黎光,但是她后面這番話又給了黎光希望,她說自己喜歡黎光,被他喜歡過覺得自己多么幸運。
李慕嘉這種欲拒還迎的手段很高明,她說完這番話便下車自己打車回去了。
結果第二天上班便接到黎光的電話。
電話那頭的黎光說:“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可不可以有過程?”
其實黎光這里已經(jīng)表明了自己的態(tài)度,他愿意和李慕嘉談一場以結婚為目的的愛情。
李慕嘉非常聰明,她明白自己終于等到了想要的答案。
電話這頭,她高興的回復黎光說可以。
掛掉電話后的李慕嘉非常開心,她的開心引起了同事的注意。
同事問她什么事情那么開心,她一臉傲嬌的回復同事說:“我不告訴你。”
聽到黎光的回應,李慕嘉很顯然是非常幸福開心的。
所以之前她的拒絕并不是打心底拒絕,如果她真的想要拒絕,就不會最后說出自己很喜歡黎光這番話。
李慕嘉對黎光的拒絕只不過是一種她對異性追求的手段罷了。
那是她的欲擒故縱,是她的小心機,是她留給自己虛榮本質(zhì)的一塊遮羞布罷了。
黎光會不會一直為李慕嘉買單?
于是第二天他們便在一起了,那天黎光帶著李慕嘉開著車來到一個浪漫的場所。
有讓人微醺的燈光,有動人的情話,有美麗的項鏈。
那一夜他們在一起了,同時那天李慕嘉也失去了自己買房的資格,因為政策變化,那天原本是她去中介那里簽字的日子。
但是她卻選擇和黎光在一起消磨時光,她完全沉浸在黎光帶給她的浪漫和甜甜愛情中。
就算失去了買房子資格,李慕嘉也沒有太多的失落,因為她完全沉浸在自己交了黎光這樣的男朋友喜悅中。
很快兩人交往的消息傳遍了他們這個圈子,而大家也對李慕嘉更加客氣起來。
而且圈子里都傳黎光為了紅顏失去了理智,和兄弟反目。
黎光要和自己的合伙人打官司,爭取第一股東的地位。
其實這場官司是必贏的。
吳劍秋提醒李慕嘉這場官司可以贏,但是不要太過分,因為黎光和他的合伙人還是利益共同體。
李慕嘉并沒有聽吳劍秋的建議,而是聽了黎光的話選擇全力以赴。
最后這場官司贏得很漂亮,而黎光為了紅顏不顧合伙人的名聲也傳出去了。
望著黎光對李慕嘉的寵溺,吳劍秋非常意外,她說:“老黎啊,現(xiàn)在都在說你為了紅顏得罪了合伙人,你看需不需要我們給你做個澄清?”
結果黎光想都不想就回絕了吳劍秋的建議,他說:“不需要,這是事實。不用擔心,我現(xiàn)在跟老莫呢,關系還不錯,慕嘉這邊搞出的事呢,我?guī)退,有一點要記好了,這背后的一些細枝末節(jié)呢,不要告訴她,不重要。”
黎光在別人眼中樹立的是一種為了紅顏得罪合伙人的形象,實際上李慕嘉打贏那場官司也是他內(nèi)心想要的結果。
因為他就是想要讓大家知道他黎光就是這樣的人,他這個人要別人賠多少就是多少,只不過他拿李慕嘉來當擋箭牌罷了。
吳劍秋感慨:“對慕嘉是真好啊。”
黎光說:“喜歡看她努力的樣子。我女兒啊,我記得第一次教她開卡丁車呢,她連油門都不敢踩,我就對她說,說你慢慢地踩下去,向前開,有爸爸愛你身邊不要怕。前一段呢,他參加紐約的陰地車賽拿了第九名。所以我們在培養(yǎng)一個人呢,就要做她堅強的后盾,為她買單。當然了,我們可以有所保留,但那個是要在她敢沖出去之后才考慮的問題。對愛人,對孩子,對下屬,無一不是如此。”
很顯然黎光的這番話是在說他在培養(yǎng)李慕嘉,同時也愿意為她這次的行為買單,他不需要李慕嘉承擔這背后的代價,他想要看到的就是李慕嘉的成長。
聽到這樣的話,吳劍秋問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她問:“你會對慕嘉一直買單嗎?”
還是吳劍秋看得通透,她能夠問出這個問題,也是因為她在關心李慕嘉。
而且像黎光這樣的男人,多金離異有孩子,大概率都是不想被一段關系束縛自己。
很大的可能他對李慕嘉只是玩玩,所以吳劍秋才問出了那個關鍵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其實黎光并沒有正面回復,他只是回了一句:“只要我有。”
聽完黎光的回復,吳劍秋便明白至少現(xiàn)在黎光對李慕嘉是動了感情。
至于未來,其實能夠有短暫的真情在吳劍秋眼中也是很難得的。
那么黎光的答案到底是什么呢?
他究竟會不會一直為李慕嘉買單?
在電視機中兩人最后走在一起了,因為李慕嘉一直在成長,不斷地突破自己,最后兩人頂峰相見。
但是在原著中兩年后黎光便對李慕嘉膩了,三十歲的她被黎光拋棄,什么都沒有,最后黎光給了她十萬的封口費,讓她對這段關系守口如瓶。
她的青春就換來十萬塊錢,事業(yè)也平平無奇,年華也不再。
原著的結局非,F(xiàn)實,但是我卻覺得這樣的結局才是黎光那個“只要我有”的背后真正答案。
“只要我有”這句話好像什么都回答了,但是也什么都沒有回答。
“只要我有”不是只要我還有財富地位,而是我還有愿意為你買單的意愿。
這才是李慕嘉和黎光兩人在這段關系中真正不平等的地方。
這種不平等是無形的,也是李慕嘉非常無奈的地方,但卻也是她內(nèi)心虛榮渴望的地方。這才是李慕嘉一開始拒絕黎光的真相,也是她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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