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火的夢華錄,用一句流行語說就是,鵝廠已經贏麻了,這眼看著馬上就是結尾了,有冒著風險,又來了一次超前點播。
不過這次的超前點播,從反饋來看,還是非常不錯的,主要是這部劇的質量過硬,再加上神仙姐姐的顏值在線十幾年,積攢了大量的人氣。
這部劇最大的特點其實是綜合出來的,那就是虐的部分不慘,甜的部分不齁,各方面處理得都非常好。
這部劇比較虐的部分,差一點就落入俗套,那就是趙盼兒發(fā)現(xiàn),自己的父親,是被顧千帆的父親殺死的,這個實在是千年老梗呀,在別的電視劇里,能給你弄出來各種肝腸寸斷的劇情,甚至男女主人公因為陷入反反復復的糾結之中。
但這個問題,趙盼兒終于給所有人做出了表率,因為她的父親,雖然是因為顧千帆的爹死得的,但是這件事嚴格來說,顧千帆的父親是遵從本職在做事,屬于依法行使的范疇。
這件事的起義就是宋朝歷史上有名的澶淵之盟,宋和遼打了幾十年的仗,這一次遼國蕭太后率領大軍南侵,所有人都覺的到了決一死戰(zhàn)的時候了。
誰也沒想到,這次兩國居然簽訂了和平協(xié)議,更神奇的是,這次的協(xié)議,為兩國帶來了一百多年的和平,是真正意義上的和平。
在這種大背景之下,趙盼兒的父親,作為低級的武官,帶領小弟們出去殺敵,的確是違反了宋朝的既定政策,作為一個朝廷命官,在朝廷已經下令嚴禁進攻的情況下,還發(fā)生這樣的事,趙盼兒的父親就算是出于義憤,但行為本身的確是嚴重違背的朝廷的命令。
顧千帆的父親,參奏也屬于正常的工作范疇,因此導致了趙盼兒的父親被殺,趙盼兒淪為樂籍,這一切的源頭就是顧千帆的爹。
趙盼兒深明大義,很快原諒的顧千帆他爹,認為這事不能怪他的父親,這其實牽涉到一個非常重大的倫理問題,那就是殺父之仇到底要不要報的問題。
這是古代社會一個重大的的倫理難題,不同時代都給出過不同的解決方案,但是以唐朝的一件事最為出名,趙盼兒采取的也是唐朝這個案子的觀點。
唐朝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在一個官方的驛站里,發(fā)生了一起官員被殺案件,被殺的官員身份很敏感,是朝廷的御史趙師韞。
御史在官員體系中,屬于中央監(jiān)察官,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御史被殺這種事直接震驚了朝廷,背后往往隱藏著更大的陰謀。
但殺人兇人并沒有逃走,殺人兇手叫做徐元慶,殺死趙師韞的目的很簡單,為父報仇,因為當年這個趙師韞在地方任職的時候,殺了徐元慶的父親。
一起殺人案,最終驚動了武則天,這個事難就難在,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是明確寫在儒家典籍里面的,為父報仇在儒家典籍里面,用著天然的正當性。
但是按照國法,徐元慶殺害朝廷命官,理應嚴懲,這件事各級官員都很難拿定主意,對這個徐元慶該怎么判。
最終給出意見的,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一個詩人陳子昂,陳子昂把這事一分為二,為父報仇理應受到表彰,殺害朝廷命官,按照國法,應該處死。
最終陳子昂給出的意見是,處死徐元慶,同時給予他以表彰,這件事看似荒謬,但卻成功地解決了國法與人情的矛盾。
趙師韞殺徐元慶的父親,完全是按照國法來行事,因此不存在任何的過錯,也就是說趙師韞是代表國家在殺徐元慶的父親,是完全正當?shù)摹?br />
因此徐元慶不應當找趙師韞報仇,因為這件事趙師韞道沒有任何錯,直接判徐元慶死刑就可以了,這事兒徐元慶做得不對,不需要表彰。
柳宗元確立了一個標準,那就是父親被殺,對方是不是在履行一種正常的公務行為,如果是正常的公務行為,是代表國家在履行責任,所以不適用儒家殺父之仇不共戴天的標準。
趙盼兒采取的就是這個態(tài)度,柳宗元的這個看法,在后世也被普遍接受,在儒家倫理和國法之間,劃出了一個明顯的界限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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