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露或將面臨10年以上刑期 搞倒了霍尊,卻沒有躲過對方的反撲
時間:2021-12-24 13:30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陳露或將面臨10年以上刑期 搞倒了霍尊,卻沒有躲過對方的反撲
據(jù)媒體報道,12月23日下午,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獲悉,因陳某涉嫌敲詐勒索,已于12月22日對陳某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有法律專家表示,雙方分手時,一方若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如果另一方是自愿給予,法律不會過問。如若一方以曝光其隱私等相威逼,那么就可能涉嫌敲詐勒索。陳某的涉案數(shù)額可能已達到“特別巨大”的程度,量刑或在10年以上。但考慮本案雙方關系的特殊性,以及另一方若存在過錯,或許不會判處如此嚴厲的刑罰。
有網友稱,30歲的成熟男人,還孩子,渣男惡毒在前,怨女惡毒在后,法律如公正,渣男應怨女之前先坐牢,坐一輩子良心的牢。有些女人談戀愛,太天真,把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對象身上,這是很危險的。姑娘再有一萬個不是,也不可能抹掉渣男始亂終棄的實質!
還有人覺得,應該刑拘,不然以后那個名人還敢談戀愛說分手,分手就要撕,要你給錢,你哪怕再正直,也經不住身邊的人出賣啊,得挖空家底,保不準還有下次,不給吧,就形象受損事業(yè)止步!
女孩還年輕漂亮,為什么不能體面的分手,不合適,早點放手,各自安好不是挺好的嗎?就算是心有不甘,也只能怪自己付錯了情,愿賭服輸。這世上沒有那么多的同甘共苦,夫妻之間都不能,何況戀人,平臺高了,就要換人,所以強大自己才是最好。
有網友認為,對于因男女朋友感情關系糾紛引起的爭議,不應當按照敲詐勒索罪處理,尤其是男方始亂終棄的一方時,女方不過是言不達意、用詞不當而已,絕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男方的恐懼而迫使其支付相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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