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劍上火車 安全豈能模糊了事
時間:2016-08-10 15:57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一小伙攜帶準丈母娘贈送的“寶劍”欲乘坐火車,被南充車站派出所民警依法擋獲,并受到行政罰款的處罰,攜帶的“寶劍”也被依法予以收繳。(央廣網8月9日)
古書記載,劍開雙刃身直頭尖,橫豎可傷人,擊刺可透甲,兇險異常,生而為殺。劍的最早作用是用于防身,抵御野獸的侵襲,據據黃帝本紀云: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當然這是最早的劍的誕生,然而現代人所熟知的劍,大多數是從武俠小說、古裝劇里,如倚天劍,君子劍,金蛇劍,在劇里我們經常能聽到:“人劍合一天下無敵,劍在人在劍亡人亡”……等等諸如此類的豪言壯語。劍在古人的心里可謂是地位崇高,如門人劍客,俠士高人均已名劍代表身份高低,仗劍走天涯也成為了那個時代的一種時尚。
然而時光飛躍,古時之劍在今天已不能再肆意流通了,冷兵器時代早已成為一個過去式。如今的世界是個文明的世界,城市人口相對密集特別是在一些公眾聚集的場合,劍乃管制刀具更是相關單位明文禁止的危險品之一。小伙攜帶準丈母娘贈送的“寶劍”欲乘坐火車,被民警依法擋獲而沒收并處以罰款。筆者認為這是小伙自己“作”的下場,明知上火車不讓攜帶管制刀具他卻還是帶了,你說這不是自己作又是什么呢?
小伙如果需要帶回寶劍,最好的方法是標明是工藝品從而通過郵寄的辦法帶回家,而不應該想通過渾水摸魚的方式企圖逃離車站安檢。眾所周知《治安管理處罰法》、《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等法律也明確規(guī)定,嚴禁攜帶管制類的刀具上火車,違者將會收到行政罰款并將沒收違禁物品。
當然,危機旅客安全的事情,決不能模糊了事,扼殺隱患于源頭才是關鍵。旅客有權享受公共交通設施的權力,自然也應當遵守自身的責任與義務。為避免類似事件發(fā)生,僅僅依靠相關部門的一己之力并不夠,還得依靠公眾自身素質的養(yǎng)成。民眾齊心護安全,這樣,公共交通的安全才能有更穩(wěn)固的保障。彭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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