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懷孕”拷問了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
時間:2015-07-05 23:31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 禁止轉載 責任編輯:毛青青
文/田小典
近日來,一張《關于加強員工計劃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截圖,引來河南焦作微信圈的網友們紛紛吐槽,《通知》上說,女工須在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懷孕,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1000元,同時在職務晉升,評優(yōu)評先等方面不予考慮。(7月3日 三峽晚報)
女員工懷孕在職場上向來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詞匯,經常在網絡論壇上看到有女員工害怕懷孕后而擔心影響事業(yè)發(fā)展的帖子,有的女職工也因為懷孕而處于“被失業(yè)”的狀態(tài)。仿佛女員工懷孕與職場天然地處于“對立面”。

在很多人眼里,這樣讓女員工糾結的生存狀態(tài)多是存在于私營企業(yè)等單位,因為在大家看來,私營企業(yè)看中當前利益,自然會因為女員工因懷孕哺乳影響工作而在假期面前過于“糾結”和“吝嗇”。而在大家看來,這種情況不太會發(fā)生在機關事業(yè)單位,除了機關單位并不以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為首要任務這一原因外,更是因為機關單位的領導本身就應該是學法、守法、護法的先行者。
焦作市山陽區(qū)信用聯(lián)社這樣的單位一看就是事業(yè)單位,其領導也很可能是由組織任命的。從網絡曝光的通知來看,這個單位的領導應該是一個非常精于管理的管理者,追求效率和效能的最大化,追求工作的有序性。所以發(fā)明了“排隊懷孕”這一管理模式,仿佛是為了該單位的工作能夠更加秩序井然。如果單從管理學角度來看,這位領導干部仿佛是MBA出身的優(yōu)秀管理人才,但是卻忽略了一個最大的問題,無論怎樣優(yōu)秀的管理者,都應該以不違法法律法規(guī)為底線。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應該是旁觀者,都應該從自我做起,學法、守法、護法,才能真正營造法治氛圍。作為領導干部,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不僅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更應該在社會管理中擁有基本的法律素養(yǎng)和法治意識,才能在管理手段中體現(xiàn)人文關懷,促進社會良性運行。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m.fishba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