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西幕:“秦火火”等人“玩火”,必將收到懲罰
時間:2013-08-21 11:45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責任編輯:毛青青
昨天,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拉開序幕。將“謠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奉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傅政華履新公安部副部長之后,第一把火燒向了網絡犯罪。(8月21日 中國廣播網)
“秦火火”、“立二拆四”,何許人也?“秦火火”、“立二拆四”為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員工和創(chuàng)辦人,該公司是一個網絡推手公司,他們的“工作”就是在互聯(lián)網上策劃并且制造網絡事件,不僅通過運用蓄意制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信息等手段來惡意地侵害他人名譽,而且嚴重擾亂了中國的網絡秩序,并從中非法謀取暴利。那他們這些“幕后推手”都制造并散布了哪些謠言呢?
“7·23”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茜茜協(xié)議賠償3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接近兩億)、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李雙江之子并非其親生的……這些聳人聽聞的“內幕消息”就是以“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為首的網絡推手公司,通過研究市民群眾的重點“觀注目光”,再經過“深思熟慮”的制造謠言,最后運用微博發(fā)出謠言并且經“意見領袖”轉載后,個個都成了網絡熱點話題,吸引了大量群眾的視線。
他們制造謠言的手段都有哪些呢?第一,他們通過詆毀名人來炒火自己,更多的粉絲關注自己,比如:他們在微博上發(fā)布信息稱“雷鋒1959年為自己添置的皮夾克、毛料褲、黑皮鞋等全套 行頭,皮夾克、毛料褲、皮鞋加起來當時在90元左右,而當時雷鋒一個月才六塊錢。”就這樣引發(fā)大量網民對“秦火火”不滿,從而“炒火”自己。第二,以“弱勢群體”身份發(fā)布詆毀政府形象的言論,比如:“7·23”動車事故發(fā)生后,他們就策劃編造、散布了“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并在群眾中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第三,運用色情包裝手段,幫助欲出名的女性炒作提升“知名度”來獲取利益,比如: 事件、鳳姐事件,還有郭美美事件等炒作事件,他們炒火了這些女性,但是也毀了很多人的“三觀“。
他們蓄意造謠傳謠達到3000多條之多,并且叫囂“謠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面對這些囂張的網絡罪犯,該如何處理呢?首先,出臺相關網絡輿情管理的法規(guī),對那些進行制造謠言、傳播謠言的人堅決打擊,依法懲處;第二,加強網絡教育,讓網民了解網絡輿情的正確的使用方法和相關作用,發(fā)動網民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huán)境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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